他会比林辉以前对他更好。这个世界上,他林冰才是最爱方文轩的人,只有他才有资格站在他的身边!但是他也明白。他永远都不能让方文轩知道,林辉的魂魄已不知所踪,而林冰的魂魄已经占用了林辉的身体。天台林辉的魂魄悬挂在半空中,看着抱在一起的俩人。此时,他的魂魄在一点一点的隐藏,收他回阴间的黑无常说,他魂魄离开身身体一个星期了,而被另外一个魂魄占用了身体,他将永远无法回到自己的身体了。他偷了黑无常的隐魂符才跑到这里,让林冰都看不到他。他只是想看着他的小师弟而已,只要看着他就好!他要等到方文轩老去那天,一起去喝孟婆汤,投胎,即使等几十年也无所谓,看着他被林冰拥有也无所谓。只要默默看着他就好!...
对于方黎来说,重生并不是为了成为首富,然后对着电视镜头吹牛逼我从来没碰过钱,我对钱没有兴趣。念念不忘必有回响,重返2008年,或许只是为了换一种活法?...
推荐一下隔壁预收认错白月光后孤重生了和死对头总是偷偷黏着我求收藏啊!!文案每一本书里都有一个反派大boss,她们和主角势均力敌,都有一个艰难绝望的过去,然后黑化成功,成为主角走上人生巅峰的最大阻...
不是我目空一切,是你们,还入不了我眼界!我想虎遁山林,可蛋疼地发现,没有一方深林,能放得下我这条猛虎!怎么办?想当咸鱼,可实力它不允许啊...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秦历十九年,打渔老翁撑舟送李纯阳离开桃花源,自此,江湖上便多了一位侠肝义胆的白衣剑客,清风明月,拏云之志,可许人间第一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剑道第一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丢掉成为异能者的幻想,准备专攻鬼画符的那一天,凌姿捡到了一条咸鱼。凌姿咸鱼,咸鱼,今后我发达了,你将成为本大佬身边,最风光的咸鱼。某一日,咸鱼翻身,把凌姿堵在城墙转角,原本冰冷的脸上全是委屈,双目通红的看着凌姿,你还想当大佬吗?不想。可我还想当一条最风光的咸鱼。...